東海大學WellForce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黃金城先生為獎助本校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品行端正、學習認真之本國籍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學生,鼓勵專心就學,特訂定本辦法。
二、黃金城先生自中華民國一一零年七月一日至一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每年捐贈二十萬元做為獎助學金資金來源。
三、本辦法獎助對象,為本校具正式學籍、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之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學士班本國籍在學學生。
四、本獎助學金每學年獎助二至五位學生,每名學生四萬元整,獎助學金分兩學期發放。每名學生每次申請以獎助一年為原則,申請次數不限。
五、申請獎助學金學生,應依學校公告期限內向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提出申請並檢附下列文件,由管理學院國際菁英組獎助學金委員會審議核定後公告獎助名單。
(一) 獎助學金申請表。
(二) 大一新生繳交國際菁英組申請錄取通知,大二以上在學學生繳交前一學年兩學期學業成績均達等第制學期平均GPA 2.93或百分制學期平均75分之成績單。
(三) 申請年度2月1日起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四) 家境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之相關證明。無前述證明者應檢附至戶籍所屬稅捐稽徵處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所有戶內人口)稅籍資料,包括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查詢清單以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五) 領據。
六、獎助學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受獎資格並停發獎助金:
(一) 獎助學生有轉學、休學、退學、喪失學生身份或遭開除學籍之情事者。
(二) 獎助學生有偽造、變造或提供不實資料經查證屬實者。
七、獲得獎助之學生,應於受獎學年結束前,提供個人學習歷程與心得予黃金城先生,並得公開作為年報及網頁內容。
八、本辦法經管理學院院務會議通過並呈校長核定後實施。
本獎助學金自110學年度起開放申請
相關申請資訊歡迎透過電郵gep@thu.edu.tw或專線(04)2359-0121轉35005洽詢